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湖州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浙江省游泳协会
湖州游泳馆
四、日期与地点
2013年1月30日至2月3日在湖州市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举行。
五、参加单位
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台州、衢州、丽水、舟山市,有关县(市、区)体校、俱乐部。
六、比赛项目(详见游泳项目表)
比赛为50米标准游泳池。
七、参加办法
(一)比赛以市、县(市、区)、俱乐部形式组队参赛,每队领队、教练员人数不限,运动员参赛人数规定:
1、凡在2012年省少年儿童夏季锦标赛或2012年省少年儿童游泳分站赛4-6站中达到相应年龄组别(女子9岁以下组按9岁标准、男子10 岁以下组按10 岁标准)200 米个人混合泳或400m、800m 自由泳6 级的运动员直接获得本次比赛参赛资格;各地市队如有:①参赛队在这两项比赛中达标队员人数不足10人时,将另外增加10个参赛名额;②参赛队在这两项比赛中达标队员人数在10-15人之间时,按20个参赛名额配置;③参赛队在这两项比赛中达标队员人数在15-20人之间时,按22个参赛名额配置;以上补足名额可根据本队自身实际调配安排到各组别。各县(市、区)队、俱乐部队按实际达6级人数参赛。
2、男子10岁及以下组、女子9岁及以下组达标人数不足4人时可补足到男女各4人。此年龄组补足人数不占上一条中规定的总体补足名额(不能调剂到其他组)。
3、15岁及以上组运动员参赛名额不限,要求以单位统一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参赛年龄组
参赛年龄组别详见附件(游泳项目设置表),不得越组参赛。
(三)资格认定
1、14岁及以下年龄的运动员,须持有2011或2012年省体育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和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参赛(2012年12月新注册的运动员,在注册证未下发前,需从省注册网下载运动员个人信息表,并加盖当地体育局公章后方可报名参赛,该类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和个人注册信息表参赛),报到时提交大会审查,运动员检录和上场比赛时必须随身携带证件材料。
2、15岁及以上组别运动员凭浙江省公安部门颁发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赛,报到时提交大会审查,运动员检录和上场比赛时必须随身携带证件。
3、参赛运动员报到时还须提供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书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证件和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四)凡符合本次比赛年龄的省队集训运动员均可按规程要求,由输送单位与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协商报名参赛。
(五)为严肃赛风赛纪每队报到时需要交纳竞赛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规则。
(二)比赛设项详见附件(游泳项目设置表)。
(三)14岁及以下年龄的运动员在比赛的前一天必须参加身高、臂展测试,凡身高测试达到良好以上、臂展测试超过身高、200m个人混合泳成绩达到省分龄达标成绩标准6级及以上者,团体总分加9分,无故不参加测试者取消参赛资格。
(四)14岁及以下年龄组参赛项目如报名不足三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并允许运动员改项。
(五)个人全能得分相等时以200米个人混合泳排名在前者列前。
(六)运动员无故弃权则不得参加当日及次日任何项目的比赛,交罚款200元整;出发故意犯规或未游完全程则不得参加当日及次日任何项目的比赛,交罚款200元整;故意慢游(比赛成绩差于报名成绩110%)的不得参加当日及次日任何单项的比赛,交罚款200元整;因故弃权和报名后因故未到赛区者需交弃权费200元整。
(七)弃权人数多的运动队不得参加“道德风尚运动队”的评选。凡不交纳罚款的运动员或运动队,将取消其参加下一次比赛资格。
(八)运动员训练热身时,不得佩带划水掌,否则将对运动员所在单位罚款100元。由此造成他人伤害的运动员不得参加当日比赛,对其所在单位罚款500元,并视情节做出其他相应处罚。
(九)运动员训练热身时,必须按要求游进和冲刺练习,否则将对每名运动员每次罚款100元。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录取总团体前八名和组团体前三名。总团体:分别按各队所有运动员得分总和计算出团体总分;组团体按该年龄组男、女运动员得分总和计算组团体分,得分相等以个人混合泳第一名多者列前,仍相等则以长距离项目得分列前,以此类推。计分方法:比赛录取各年龄组单项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个人混合泳计分加倍),所有项目均进行一次决赛,15岁以上组不列入团体计分和排名。
(二)参赛运动员身高测试达到《大纲》良好以上标准,臂展测试超过身高标准,200m个人混合泳成绩达到省少年儿童游泳分龄达标成绩标准6级者,给予选、育材补贴200元;5至4级者300元;3级以上者400元。身高、臂展未达指标,200m个人混合泳成绩达到4至3级者,给予选、育材补贴250元;2级以上者300元。选、育才补贴的使用由组队单位统筹安排。本奖励经费年终统发。
(三)教练员选、育材积分名列前三名者,分别奖励800元;4至10名600元;11至16名400元,并将每名教练员得分名次编入大会成绩册给予公布(带训教练以运动员报名时上报的为准)。本奖励经费年终统发。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代表队须将报名表于1月10日前报浙江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邮编311231)。并同时在www.tjydh.net/zjjsgl/index.asp 报名,系统中可以直接生成报名表,打印后盖章寄出。各队报名的审核情况请自行到浙江省体育局网站的《赛事信息》中检索,凡逾期不报按弃权论。
报名表必须经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以邮戳日期为准),按测验论。报名时请同时预订住房数量。
(二)报名表上200m个人混合泳和400m(800m)自由泳运动员报名成绩应为2012年省少年儿童夏季锦标赛或2012年省少年儿童游泳分站赛4-6站中所取得的成绩,否则按无报名成绩编排。
(三)各代表队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骨干裁判员由省体育局选派。
(四)报名审核情况请到浙江省体育局网站查阅,具体操作步骤:浙江省体育局——竞技体育——赛事信息——比赛消息。
十一、经费
(一)参赛各队食宿经费自理,比赛结束后,按运动员选、育材达级成绩给予选、育材补贴。
(二)15岁及以上组别运动员每人须缴纳200元报名费,参赛费用自理。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省体育局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或浙江省游泳协会官方网站(www.zjwls.com)另行通知.
附件:
游泳项目设置表
年龄组别 |
项 目 |
金牌数 |
15岁及以上组
(1998年及以前出生) |
男、女:50米(蝶、仰、蛙、自)单项,100米(蝶、仰、蛙、自)单项 |
16块 |
男子14岁组
(1999年出生) |
单项:蝶、仰、蛙、自全能,200m个混,800m自;
接力:4×100m自接,4×200m自接,4×100m混接 |
9块 |
女子14岁组
(1999年出生) |
单项:蝶、仰、蛙、自100米 |
4块 |
男子13岁组
(2000年出生) |
单项:蝶、仰、蛙、自全能,200m个混,800m自;
接力:4×100m自接,4×200m自接,4×100m混接 |
9块 |
女子13岁组
(2000年出生) |
单项:蝶、仰、蛙、自全能,200m个混,800m自;
接力:4×100m自接,4×200m自接,4×100m混接 |
9块 |
男子12岁组
(2001年出生) |
单项:50自,蝶、仰、蛙、自全能,200m个混,400m自;
接力: 4×50m自接,4×100m自接,4×50m混接 |
10块 |
女子12岁组
(2001年出生) |
单项: 50自,蝶、仰、蛙、自全能,200m个混,400m自;
接力:4×100m自接,4×200m自接,4×100m混接 |
10块 |
男子11岁组
(2002年出生) |
单项: 50自,蝶、仰、蛙、自全能,200m个混,400m自;
接力: 4×50m自接,4×100m自接,4×50m混接 |
10块 |
女子11岁组
(2002年出生) |
单项: 50自,蝶、仰、蛙、自全能,200m个混,400m自;
接力: 4×50m自接,4×100m自接,4×50m混接 |
10块 |
男子10岁以下组
(2003年及以后) |
单项:50自,蝶、仰、蛙、自全能,200m个混,400m自;
接力: 4×50m自接,4×100m自接,4×50m混接 |
10块 |
女子10岁组
(2003年出生) |
单项:50自,蝶、仰、蛙、自全能,200m个混,400m自;
接力: 4×50m自接,4×100m自接,4×50m混接 |
10块 |
女子9岁以下组
(2004年及以后) |
单项:50自,蝶、仰、蛙、自全能,200混,400自; |
7块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