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1〕96号
关于2011年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武汉体院赛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训竞处:
2011年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武汉体院赛区)定于2011年5月28日至29日在武汉体育学院游泳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定裁判长和联系方式
(一)总裁判长:华民(浙江)
(二)赛区联系人:张军,电话:15972229636;陈卉,电话:13971541916。
二、要求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总局游泳中心颁发的注册证。
(二)请指定总裁判长于5月24日报到。
(三)请湖北省游泳裁判委员会协助做好赛前裁判员培训工作。
(四)可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上查询比赛的相关情况。
(五)请承办单位于比赛结束后迅速将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和赛区工作总结,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部, 电子版成绩册以Excel文件形式发送至游泳部邮箱swim67020304@yahoo.com.cn。
三、经费
(一)指定总裁判长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由赛区负担。
(二)参赛运动队一切经费自理(详见赛区补充通知)。
附件:1、竞赛规程
附件:2、竞赛日程
附件:3、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竞赛 通知
抄送:湖北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武汉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