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1〕97号
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马拉松游泳锦标赛暨世锦赛选拔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选拔2011年世锦赛马拉松游泳队伍,为备战2012年伦敦奥运会马拉松游泳比赛,经我中心研究决定,于2011年5月2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行2011年全国马拉松游泳锦标赛暨世锦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袁昊然、曾凡民、曹庆珠(游泳中心)、王者兴、周玉成(福建)
二、裁判
总裁判长:于晓光(辽宁)
副总裁判长:原家谦(天津)、吉宏(上海)、华民(浙江)、顾有华(广东)、许建成(福建)
不足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负责选派。
三、参赛运动员
参加备战世锦赛马拉松游泳集训的适龄运动员。
四、经费
(一)参赛人员每人每天300元食宿费用。
(二)指定人员的食宿、差旅由大会负担。
五、要求
(一)请指定总裁判长、裁判长、参赛队于5月18日到福州市丽景天下大酒店报到,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福飞路199号。酒店电话:0591-87736666。
福建游泳中心联系人:任炜,电话:15005999556;传真:0591-87711204
(二)请裁判员自带白裤和白鞋。
(三)请承办单位主管部门做好在自然水域比赛的组织工作,确保竞赛安全有序进行。
(四)参赛运动员自带训练装备,比赛时必须配戴游泳帽。
(五)请各队尽量自行解决返程票,如需组委会协助,请提前告之。
(六)请各队尽早将抵达时间告之,以便安排接待和住房。
附件:1、竞赛规程
附件:2、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马拉松游泳 选拔赛 通知
抄送:福建游泳中心、各有关游泳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