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7〕319号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2017年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漳州赛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漳州赛区)定于12月9日至10日在漳州市奥体中心游泳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裁判长:梁超英(广东)、张国祥(浙江)
二、要求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二)请指定执行裁判长于12月6日报到。
(三)请福建省游泳协会游泳裁判委员会协助做好赛前裁判员培训工作。
(四)可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上查询比赛的相关情况。
(五)请承办单位于比赛结束后迅速将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和赛区工作总结,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部, 电子版成绩册以Excel文件形式发送至游泳部,邮箱: youyongbu@126.com。
三、经费
(一)指定执行裁判长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由赛区负担。
(二)参赛运动队一切经费自理(详见赛区补充通知)。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