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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全民游泳健身周”全国启动日主会场暨第20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7/6/6 20:07:16         来源:--中国游泳协会

游泳字[2017] 139号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举办2017年

“7.16全民游泳健身周”全国启动日主会场

暨第20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相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2016-2020年)全民健身计划》,大力弘扬“7.16”精神和游泳文化,不断促进我国群众游泳活动的开展,掀起夏季亿万大众游泳健身热潮。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中国救生协会、山东省体育局和蓬莱市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山东省游泳协会、蓬莱市体育局承办的2017年“7.16全民游泳健身周”全国启动日主会场暨第20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于7月8日至9日在蓬莱市海滨浴场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张梅(总局游泳中心、女)、王泽民(山东省游泳协会)、

  王瑾庆(蓬莱体育局)

  二、安全检查官:张晓利(总局游泳中心、女)

  三、裁判员

  总裁判长:于晓光(辽宁)

  副总裁判长:尤玉青(上海)、于东升(天津)、段恒涛(深圳)、李睿(山东)

  编排记录长:陈倩(山东、女 )

  不足裁判由山东游泳运动协会选派。

  (一)请上述人员7月5日在山东省蓬莱市大拇指酒店报到,联系人:李文静 ,手机号码:15552271952,传真/电话:0535-5879333,0535-5620777 。

  (二)上述人员的食宿、差旅费(硬卧火车票或打折机票)由组委会负担。

  (三)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四)所有裁判员自备洲克裁判服。

  (五)参加赛事活动的上岗人员进行培训。

  (六)参赛队注意事项

  1、请参赛队指派专人于7月7日12:00-14:00到大拇指酒店组委会领取参赛证件。

  2、7月7日16:30召开组委会和技术会议,请各队派领队、教练参加。(地点报到时通知)

  3、7月8日上午举行2017年“7.16全民游泳健身周”

  全国启动日主会场下水仪式。

  4、7月8日14:00至16:00在比赛场地,组委会统一为参赛运动员组织试水,并有水上救生保障安全。其它时间严禁擅自试水,否则后果自负。

  5、7月9日上午举办第20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

  6、请参赛队自带2.4X1.6米的队旗。队旗需印有“中

  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或场馆委员会会员单位”字样,颜色不限。

  7、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七)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相关文件,网址:swimming.sport.org.cn/,或中国冬泳官方网站,网址:www.chinaws.org.cn/

  附件:

  1、竞赛规程

  2、报名表

  3、畅游表

  4、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5、服务指南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7年5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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