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市各游泳场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颁发的《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规范各级各类游泳场所开展游泳教学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定于6月27日至30日在绍兴举行2016年全市游泳教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7日上午9:30前报到;
地点:绍兴市奥体中心游泳馆14号门(洋江西路899号)。。
联系人:高汶英13606758227
莫洁华13575509610
二.参加培训人员条件:
1.高中以上学历;
2.具备初级及以上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
3.100米(前50米蛙泳、后50米自由泳或仰泳)测试,男子达标时间为2分05秒,女子为2分30秒,达标者可以报名参加培训。
三.培训经费:
参加培训人员缴培训、制证、教材、场租费1300元,国家职业资格证考务费215元(学生减半)。
四.参加培训的教员需随带二寸蓝底免冠脱帽近照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1张,按要求填写电子版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电子照片要求以身份证号码命名,单独附件发送)至市泳协邮箱(SXSM1984@163.com)。自备游泳装备。
五.由省体育职业资格鉴定站选派考评员统一组织考试。经考试合格者,授予由中国游泳协会、国家体育职业资格鉴定部门联合颁发的游泳教员职业资格证。
六.请各有关单位尽早通知落实有关人员准时报到参加培训,凡迟到或缺课者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绍兴市游泳协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