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游泳俱乐部游泳爱好者的广泛交流,推动全民游泳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主办,江阴市体育局承办的“2016年全国游泳俱乐部锦标赛”将于4月22日至24日在江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江斌波(总局游泳中心)
委员:张梅(总局游泳中心、女)、 张健(江阴)
二、安全检查官:张伟(总局游泳中心)
三、裁判
总裁判:于晓光(辽宁)
副总裁判:马吉光(上海)、倪小焰(江苏、女)、周萍(江苏、女)
裁判长:高捷(北体大)、李睿(山东)
编排记录长:姚利(江苏)
四、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于4月21日12:00前到江阴来富岛大酒店报到,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朝阳路105号。联系人:江勇,电话:13915235508。
(二)上述人员食宿、差旅费(硬卧火车票或打折机票)由组委会负担。
(三)请所有裁判员自备浅色长裤。
(四)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上岗培训,请承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五、其它
(一)各队可参照大会指定宾馆住宿。
(二)请各队指定专人于4月22日12:00前,到江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办理报到手续。
(三)请报名参加50米救生全能赛的代表队于4月22日13:00-14:00到比赛池适应场地,由专家进行培训。
(四)4月22日14:00进行13-17岁组:《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设置项目的比赛。
(五)请各队指定专人于4月22日16:00时,参加组委会(开会地点签到时通知)和裁判、领队和教练员技术会议,未参加者后果自负。
(六) 请各队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或中国冬泳官方网站上,下载住宿宾馆等相关信息。
(七)请各代表队自带队旗。
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竞赛规程
2、竞赛日程表
3、报名表
4、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5、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
6、客房预订信息
7、客房预订单、返程票预订单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