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游泳裁判队伍建设,培养更多优秀的游泳裁判人才,更好的满足今后国际、国内游泳大赛的执裁需要,同时在世界游泳裁判界争取更多的话语权,进一步促进中国游泳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定于2015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在浙江省乐清市,2015年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期间进行国家级游泳裁判员考试,并由中国游泳协会裁判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专业理论及业务培训并进行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袁昊然(总局游泳中心)
副组长:王强(总局游泳中心)、赵与龄(河南)
成员:白钢(北京)、周玉成(福建)、王炎(北京)、梅雪雄(福建)
二、培训考核安排
11月28日报到,29日至12月1日理论培训及考试,12月2日至3日上岗培训及实践考试,4日离开。
三、经费
(一)参加考试人员食宿费每人每天200元;
(二)考核、培训小组人员的经费由我中心负担。
四、要求
(一)参加考试人员必须自备人民体育出版社最新出版的《游泳竞赛规则2014-2018》和2015年最新出版的《游泳竞赛组织与裁判方法》。人民体育出版社发行部联系电话:010-67151482,也可到各大新华书店购买。
(二)必须出示一级游泳裁判员证书;
(三)必须自备白裤和白鞋。
五、报到时间和地点
请培训考核领导小组和参加考试人员于11月28日到浙江省乐清市金喜来假日酒店报到,电话:0577—57191888,地址:乐清市双雁路452号, 酒店联系人:王经理,13588963137。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