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协会、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为适应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开展的需要,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与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定于4月20日至25日在北京市举办2015年全国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5年4月20日至25日,20日报到,25日离会。
培训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团河校区(北京市大兴区黄亦路)
二、培训班规模
为保证培训班质量,培训班规模控制在60人以内。
三、培训与考核认证
此次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与分组练习相结合的方式。培训结束后,学员须参加笔试和实操考核。考试合格者授予由总局游泳中心与总局职鉴指导中心联合颁发的“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教师证书”。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
1、持高级游泳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岗位工作满2年;
2、高级以上游泳教练员;
3、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方向讲师以上职称。
(二)报名程序
1.按照以上条件,各省(区、市)游泳中心、游泳协会与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共同协商,各负责推荐2人,在本地区择优选择4人参加培训班。
2.参加培训人员填写《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师审批登记表》(附件1)并与证明本人技术、技能水平及从业经历的有关资历、资质证明复印件一同提交至各省游泳中心、(游泳协会)。
3.各省游泳中心、游泳协会负责填写《游泳指导员培训教师培训班报名汇总表》(附件2),并于4月10日前传真至总局游泳中心。
4.总局游泳中心将与职鉴指导中心共同研究后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并于4月15日前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www.swimming.org.cn)和体育职业资格工作网(www.sportosta.cn)上予以公布。
五、费用
培训费每人1200元,包括理论课、实践课、器材租用费、场租费、资料费、考试阅卷费等。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标准为300元/人/天,如需单人房补差价每天100元。
六、其他
(一)学员报到时须提交与“登记表”照片同一底板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景版为蓝色或白色)。
(二)报到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团河校区内中大宾馆前台(北京市大兴区黄亦路)。
(三)报名时请提供准确、完整的通讯信息。报名结束后,组委会将分别与学员联系确认相关事宜。
七、联系方式
(一)总局游泳中心
联系人:张伟,电话:010-67170581,传真:010-67170595
(二)总局职鉴指导中心
联系人:李超,电话:010-87182384,传真:010-87183087
(三)北京市水上救生协会
联系人:王逸,电话:010-87324465,手机:13001169987
(四)中国公安大学
联系人:陈海峰、安黎黎
电话:010-83906985、010-83906987
手机:13521574003、15801255022
八、乘车路线
线路1:机场线坐城铁至东直门换乘2号线地铁至宣武门站换乘4号线地铁至高米店南站,出C口换乘兴11路至金星桥站换乘兴15路、兴59路至公安大学东站下车即到。
线路2:北京南站乘坐地铁4号线地铁至高米店南站出C口换乘兴11路至金星桥站换乘兴15路、兴59路至公安大学东站,下车即到。
线路3:北京西站乘坐7号线至菜市口站,换乘地铁4号线,至高米店南站出C口,换乘兴11路至金星桥站,换乘兴15路、兴59路至公安大学东站,下车即到。
路线4:北京东站乘坐地铁2号线至宣武门站,换乘地铁4号线至高米店南站出C口,换乘兴11路至金星桥,换乘兴15路、兴59路至公安大学东站,下车即到。
线路5:自驾车路线:京开高速向南至五环向东行3公里,至黄亦路出口,下五环路右转300米即到。
本通知可在中国游泳协会和体育职业资格工作网下载。
附件:下载附件
1.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师审批登记表
2.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教师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体育总局职鉴中心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