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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全国游泳俱乐部锦标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5/2/13 14:49:30         来源:--中国游泳协会

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进一步加强游泳俱乐部游泳爱好者的广泛交流,推动游泳活动的广泛开展。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主办,江阴市体育局承办的“2015年全国游泳俱乐部锦标赛”将于4月11日至12日在江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江斌波(总局游泳中心)

  委员:张梅(总局游泳中心、女)、关志斌(大连)、江阴1人、张晓利(总局游泳中心、女)

  二、安全检查官:张伟(总局游泳中心)

  三、裁判

  总裁判:季荣康(上海)

  副总裁判:倪小焰(江苏、女)、尤玉清(上海)、周萍(江苏、女)

  裁判长:申勇(解放军)、李睿(山东)

  编排记录长:姚力(江苏)

  四、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于4月10日12:00前到江阴新金税花园报到,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朝阳路168号。联系人:江勇,电话:13915235508。

  (二)上述人员食宿、差旅费(硬卧火车票或打折机票)由组委会负担。

  (三)请所有裁判员自备浅色长裤。

  (四)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上岗培训,请承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五、其它

  (一)各队可参照大会指定宾馆住宿。

  (二)请各队指定专人于4月10日12:00前,到江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办理报到手续。

  (三)请各队指定专人于4月10日16:00时,参加组委会(开会地点签到时通知)和裁判、领队和教练员技术会议,未参加者后果自负。

  (四)请报名参加50米救生全能赛的代表队于4月10日13:00-15:00到比赛池适应场地,由专家进行培训。

  (五)请各队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或中国冬泳官方网站上,下载住宿宾馆等相关信息。

  (六)请各代表队自带队旗。

  附件:1、竞赛规程

  2、竞赛日程表

  3、报名表

  4、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5、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

  6、客房预订信息

  7、客房预订单、返程票预订单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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