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5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小年龄组)将于2015年2月9日至12日在天津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
获得2014年全国少儿游泳锦标赛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前8名的单位,其所属的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可获得5人(含教练1)的免费住宿名额。
1 上海 2905分
2 浙江 1765分
3 天津 521.5分
4 湖北 243分
5 广西 235.5分
6 江苏 191.5分
7 福建 183.5分
8 黑龙江 169.5分
二、技术代表兼仲裁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1人、梁石泓(女,北京)、王炎(北京)
三、裁判
总裁判: 周萍(女,江苏)
副总裁判:孙佳静(女,北京)、付筱敏(女,上海)、郭国进(浙江)、潘玉秋(天津)
编排记录长:吴京津(女,北京)
裁判长:徐琳(女,辽宁)、贺晓娟(女,河北)、张鹤(河南)、邵震(山东)、张健(安徽)、温宇红(女,北体大)
骨龄裁判:赛区1人
四、报名
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2015年1月6日至14日登陆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swimming.sport.org.cn/,点击“网上报名”一栏,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用户名和密码请各参赛队与网站技术人员电话联系获取。《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见附件4,也可在报名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在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技术人员联系。报名网站技术支持人员:孙鑫,电话:18653181413。
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打印出报名表同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赛区,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48号,联系人:潘晨13702114480,逾期报名的单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打印报名表出现不一致,将视为报名无效,不予编排。
五、要求
(一)请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及时办理注册手续,未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二)请总裁判、副总裁判、编排记录长于2月5日、其他裁判员于2月6日、仲裁委员会委员于2月7日到赛区报到,逾期不到者,不予安排工作,一切费用自理。
(三)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赛前培训。
(四)请全体裁判员自带最新游泳规则、裁判法、白裤和白鞋,赛区提供裁判上衣。
(五)上述指派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或低于火车硬卧价格的飞机票,1200公里以上可乘飞机经济舱)由组委会负担,不得绕道前往赛区。
(六)请上述指派人员,在比赛结束后7天内,将个人工作总结电子版上报游泳部,邮箱:youyongcaipan@126.com。
(七)请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上查看赛区补充通知。
附件:1、竞赛规程
2、竞赛日程
3、比赛项目
4、《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