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5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大年龄组)将于2015年2月3日至6日在山东省济南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
获得2014年全国少儿游泳锦标赛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前8名的单位,其所属的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可获得5人(含教练1)的免费住宿名额。
1 上海 2905分
2 浙江 1765分
3 天津 521.5分
4 湖北 243分
5 广西 235.5分
6 江苏 191.5分
7 福建 183.5分
8 黑龙江 169.5分
二、技术代表兼仲裁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1人、梁石泓(女,北京)、李文静(女,北京)
三、裁判
总裁判:梁超英(广东)
副总裁判:高岩(北京)、李宏亮(辽宁)、杜更(湖北)、孙谦(山东)
编排记录长:谢宜(女、浙江)
裁判长:严蓓(女、浙江)、纠艳红(女、黑龙江)、葛猛(广西)、魏梅(女、辽宁)、陈洁星(福建)
骨龄裁判:赛区1人
四、报名
各参赛队必须按照文件规定的报名表格式(附件3)用电脑完整填写报名表,并于2015年1月6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比赛报名邮箱,同时打印后加盖公章,邮寄至赛区,逾期报名的单位,不予安排比赛。如电子版报名表和打印报名表出现不一致,将视为报名无效,不予编排。
五、邮箱及赛区联络方式
比赛报名邮箱:danianlingzu@163.com。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奥林匹克中心办公区1117房间,联系人:刘鹏,电话:0531-61387615,15666665753;党帅,电话:0531-61387676,18668960100,邮编:250000。
六、要求
(一)请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及时办理注册手续,未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二)请总裁判、副总裁判、编排记录长于1月30日、其他裁判员于1月31日、仲裁委员会委员于2月1日到赛区报到,逾期不到者,不予安排工作,一切费用自理。
(三)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赛前培训。
(四)请全体裁判员自带最新游泳规则、裁判法、白裤和白鞋,赛区提供裁判上衣。
(五)上述指派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或低于火车硬卧价格的飞机票,1200公里以上可乘飞机)由组委会负担,不得绕道前往赛区。
(六)请上述指派人员,在比赛结束后7天内,将个人工作总结电子版上报游泳部,邮箱:youyongcaipan@126.com。
(七)请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上查看赛区补充通知。
附件:1、竞赛规程
2、竞赛日程
3、报名表
4、比赛项目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