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4年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将于2014年12月2日至5日在山东省济南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代表:袁昊然(游泳中心)、赵与龄(河南)
二、仲裁委员会
袁昊然(兼,游泳中心)、赵与龄(兼,河南)、王兆麟(山东)
三、裁判
(一)总裁判:马吉光(上海)
(二)副总裁判:周玉成(福建)、李昌军(安徽)、高岩(北京)、李允印(山东)
(三)编排记录长:葛猛(广西)
(四)裁判员
北京:曹巍、李硕
天津:陆杨
辽宁: 朱丹(女)
上海:李沫、赵殷
浙江:张腾(女)
安徽:肖可(女)
福建:陈岩
江苏:陈庆平
江西:聂玫(女)
河南:徐进
湖南:段小珊
广东:段恒涛
四、要求
(一)请技术代表、总裁判、副总裁判、编排记录长于11月28日报到,其他裁判员于11月29日报到,仲裁委员会委员于11月30日到赛区报到,逾期不到者,不予安排工作,一切费用自理。
(二)请所有裁判员自带最新游泳规则、裁判法、白裤和白鞋。
(三)凡担任裁判员工作的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四)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赛前裁判员培训。
(五)以上参加裁判工作者,在比赛结束后7天内,将个人工作总结上报游泳部,发送至youyongcaipan@126.com。
五、报名请各单位于2014年11月10日前按照以往报名表格式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youyongbaoming@126.com邮箱,同时打印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赛区;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奥林匹克中心办公区1117房间,
联系人:刘鹏,电话:0531-61387615,15666665753,
党帅,电话:0531-61387676,18778960100,
邮箱:wolfking002@163.com。
逾期报名的单位不予安排比赛。如邮箱报名与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邮寄报名表为准。
六、兴奋剂检测
请兴奋剂检测人员于11月30日到赛区报到。兴奋剂检查所需饮料由大会准备。
七、经费
(一)上述指派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或低于火车硬卧价格的飞机票,1200公里以上可乘飞机)由组委会负担,不得绕道前往赛区。
(二)兴奋剂检测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按赛会编内人员标准由反兴奋剂中心自理。
附件1:竞赛规程
附件2:竞赛日程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