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广泛开展冬泳健身活动,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中国游泳协会第四届冬泳委员会定于第21届全国冬泳锦标赛期间召开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14年11月27日上午在杭州市淳安县召开。
二、参加会议人员
总局游泳中心有关领导、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常委。
三、会议内容
(一)通报2014年中国游泳协会第四届冬泳委员会工作情况;
(二)请各位常委介绍工作开展情况和对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
(三)讨论2015年委员会的组织建设、赛事活动、新闻宣传等工作;
(四)研究中国游泳协会第五届冬泳委员会换届事宜。
四、工作安排
(一)请参加会议的人员于11月26日到千岛湖镇新安北路35号,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饭店报到,酒店电话:0571-64808888,联系人:倪女士,电话:13116701101,13567155271 。
(二)11月27日上午召开全体常委会工作会议;
(三)11月28日至30日参加相关活动;
(四)12月1日离会。
如因故不能参与工作,请于11月15日前与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活动部联系。联系人:张梅,电话:010-67170575。
五、经费
组委会负担常委会人员11月26日至12月1日期间的食宿,差旅费由派出单位负担。
附件:参加中国游泳协会第四届冬泳委员会常委人员名单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4年10月22日
附件:
参加中国游泳协会第四届冬泳委员会常委人员名单
张梅(游泳中心、女)、刘焕新(湖南)、陆家璞(上海)、关志斌(大连)、1人(安徽)、陈浩(北京)、原家谦(天津)、任凤鸣(山西)、于晓光(辽宁)、唐力(江苏)、华民(浙江)、周玉成(福建)、辛水根(江西)、付红山(山东)、杨青山(河南)、陈炳坤(广东)、潘向宇(重庆)、刀莲英(云南、女)、刘中(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