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条例》,不断促进我国群众游泳活动的开展,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中国救生协会、辽宁省体育局、大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大连市体育局、大连金州新区管委会承办的“2014年全国冬泳系列赛(大连站)暨中国大连国际冬泳节定于10月18日至19日在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江斌波(总局游泳中心)、张梅(总局游泳中心、女)、林森林(总局游泳中心)、大连市体育局1人、关志斌(大连金石滩)。
二、裁判
总裁判长:于晓光(辽宁)
副总裁判长:王炎(北京)、李宏亮(辽宁)、于东升(天津)、薛振(辽宁)
裁判长:武国钊(辽宁)、孙征(北京)
编排记录长:魏梅(辽宁、女)
安全检察官:李晓寰(游泳中心、女)
三、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于10月15日到大连金石滩游客服务中心报到。(联系人:王美13804945276;杨芳13500710602)
(二)上述人员食宿、差旅费(硬卧火车票或打折机票)由组委会负担。
(三)请所有裁判员自备浅色长裤。
(四)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上岗培训,请承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四、其它
(一)各队可参照大会指定宾馆住宿。
(二)请各参赛队于10月17日12:00前到大连金石滩游客服务中心报到。
(三)10月17日14:00时参赛运动员可在露天游泳池参加一项“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测试,并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的“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证书”。
(四)请各领队准时出席10月17日19:00时召开的领队、教练联席会议(会议地点报到时通知)。
(五)10月18日10:30时比赛。
附件:2014年全国冬泳系列赛(大连站)暨中国大连国际冬泳节服务指南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