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条例》,不断促进我国群众游泳活动的开展,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武汉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体育局主办。武汉市体育局、蔡甸区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十七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定于2014年7月13日在武汉市蔡甸区后官湖水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江斌波(总局游泳中心) 张梅(总局游泳中心、女) 姚钦安(武汉市体育局)
二、安全检查官:李晓寰(游泳中心、女)
三、裁判
总裁判长:华民(浙江)
副总裁判长:熊昌进(湖北)、曹巍(北京)、张军(湖北、女)
裁判长:龙宇(北京、女)、傅红山(山东)、黄海涛(河南)
编排记录长:陈骞虎(湖北)
四、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7月10日在武汉市职工疗养院报到,联系人:
史绍书,电话:13018019509 传真:027-02785793308。
(二)上述人员食宿、差旅费(硬卧火车票或5折以下机票)由组委会负担。
(三)请所有裁判员自备浅色长裤。
(四)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上岗培训,请承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五、7月12日13:00至15:00,组委会组织参赛人员试水。
六、7月12日13:00至15:00,组委会组织参加活动人员,进行《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活动(地点报到时通知)。
七、7月12日16:00,在第二会议厅召开组委会和技术会议,请各队派领队、教练参加。
八、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九、请中国游泳协会团体会员单位自带2.4米x1.6米的会旗。
十、在中国冬泳官方网站下载相关文件。
点击下载附件:第十七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服务指南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4年5月20日
抄送:湖北省体育局、武汉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