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游泳裁判骨干队伍的建设,培养更多优秀的游泳裁判人才,更好的适应今后国际、国内游泳大赛的执裁需要,努力促进中国游泳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定于2013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在济南市举行的2013年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期间进行国家级游泳裁判员考试,并由中国游泳协会裁判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专业理论及业务培训并进行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曾凡民(游泳中心)、赵与龄(河南)
成员:周玉成(福建)、王炎(北京)、梅雪雄(福建)
二、培训考核安排
11月28日报到,29日至12月1日理论培训和考试,12月2日至5日上岗培训和实践考试,6日离开。
三、经费
(一)参加考试人员食宿费每人每天220元;
(二)培训及资料费500元;
(三)考核、培训小组人员的经费由我中心负担。
四、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必须出示一级游泳裁判员证书;
(二)必须自备白裤和白鞋。
五、报到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考试人员于11月28日到济南市大卫国际酒店报到。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东路600号,联系人:韩开拓,手机:15666665707。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