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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国•千岛湖冬泳邀请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3/10/17 7:47:50         来源:--浙江省游泳协会

游泳字〔2013〕246号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2013中国•千岛湖冬泳邀请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条例》,不断促进我国冬泳活动的开展,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和浙江省体育局主办,淳安县人民政府、杭州市体育局、浙江省游泳协会承办的“2013中国•千岛湖冬泳邀请赛”定于2013年11月30日在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江斌波(游泳中心)、张梅(游泳中心、女)、浙江省体育局1人、淳安县体育局1人

  二、裁判

  总裁判长:华民(浙江)

  副总裁判长:梅雪雄(福建)、马吉光(上海)、李晓寰(游泳中心、女)

  裁判长:丁玲娣(上海、女)、熊昌进(湖北)

  编排记录长:谢宜(浙江、女)

  安全检查官:李晓寰(兼)

  三、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于11月27日到淳安县千岛湖镇林业大厦(千岛湖镇新安北路8号)报到;

  (二)上述人员食宿、差旅费(硬卧火车票或半价以下机票)由组委会负担。

  (三)请所有裁判员自备浅色长裤。

  (四)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上岗培训,请承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四、其它

  (一)各队可参照大会指定宾馆住宿。

  (二)请各队必须于2013年11月29日12:00时前淳安县千岛湖镇林业大厦(千岛湖镇新安北路8号)报到,请各领队准时出席11月29日16:00召开的领队、教练联席会议(会议地点报到时通知)。

  (三)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和中国冬泳官方网站下载相关文件。

  附件: 2013中国•千岛湖冬泳邀请赛接待指南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3年10月8日

  抄送:浙江省体育局、淳安县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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