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全市水上救生员
复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全市各游泳场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颁发的《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确保各级各类游泳场所开展游泳活动的人身安全,定于5月24日至26日在绍兴举行2013年全市水上救生员复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训班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5月24日上午9:00前报到;
地点:绍兴市游泳健身中心(城东体育中心内)。
二、复训工作由绍兴市游泳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参加复训人员:
凡已获得救生员资格今年要上岗的所有救生员必须参加复训。经过复训,考试合格的救生员才能受聘担任救生员工作。
四、复训经费:参加复训人员缴培训、制证、教材、救生服装、考务费530元。
五、参加复训人员需随带身份证复印件1张、救生员资格证和二寸免冠脱帽近照2张。
六、由市体育职业资格鉴定部门选派考评员统一组织考试。经考试合格者,通过本年度年检获得上岗资格。
七、请各有关单位尽早通知落实有关人员准时报到参加复训,凡迟到或缺课者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绍兴市体育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