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3〕3号
关于2013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训竞处:
2013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将于1月22日至25日(小年龄组)和1月29日至2月1日(大年龄组)在广西南宁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
获得2012年全国少儿锦标赛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前8名的单位,其所属的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可获得5人(含教练1)的免费住宿名额。
1 上海 2228.5分
2 浙江 1191分
3 北京 853分
4 湖北 560分
5 天津 537分
6 江苏 217.5分
7 福建 205分
8 辽宁 145分
二、裁判员
(一)技术代表兼仲裁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1人、王炎(北京)、广西1人
(二)总裁判长:梁超英(广东)
(三)副总裁判长:张树国(北京)、游松辉(上海)、施纯志(福建)、殷玲玲(广西)
(四)编排记录长:纠艳红(黑龙江)
(五)裁判长:杨明(浙江)、余建玲(湖北)
(六)骨龄裁判:赛区1人
三、报名
请各参赛队必须按照文件规定的格式,用电脑填写报名表并打印后加盖公章,分别于2013年1月10日(小年龄组)和1月14日(大年龄组)前邮递至赛区,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比赛报名邮箱: 小年龄组报名邮箱:xiaonianlingzu@yahoo.cn; 大年龄组报名邮箱:danianlingzu@yahoo.cn。逾期报名的单位,不予安排比赛。如电子版报名表和打印报名表出现不一致,将视为报名无效,不予编排。
赛区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11号,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邮编:530031,联系人:谭俊,电话/传真:0771-4804773、15677159117。
四、要求
(一)请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及时办理注册手续,未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二)请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编排记录长于1月18日、其他裁判员于1月19日、仲裁委员会委员于1月20日到赛区报到,逾期不到者,不予安排工作,一切费用自理。
(三)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赛前培训。
(四)请裁判员自带游泳规则、裁判法和白裤、白鞋,赛区提供裁判上衣。
(五)上述指派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由组委会负担,不得绕道前往赛区,不得乘飞机、软席卧铺。
(六)由于目前铁道部实行实名购买火车票制度,本次比赛时间又逢春运期间,故请各队自行解决往返车票。
(七)请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上查看赛区补充通知。
附件:
1、竞赛规程:
2013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规程(2001年组、2000-1999年组、1998-1996年组、1995年以上组)
2013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规程(2002年组、2003年组)
2、竞赛日程
3、报名表
4、比赛项目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竞赛 通知
抄送:广西体育局江南训练基地、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