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2〕106号
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马拉松游泳冠军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备战2012年伦敦奥运会马拉松游泳比赛,经我中心研究决定,于2012年5月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举行2012年全国马拉松游泳冠军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袁昊然、许琦、么正杰(游泳中心)
二、裁判
总裁判长:于晓光(辽宁)
副总裁判长:原家谦(天津)、吉宏(上海)、华民(浙江)、顾有华(广东)、许建成、周玉成(福建)
不足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负责选派。
三、参赛运动员
(一)参加集训的适龄运动员。
(二)2012年专业注册的适龄运动员。
四、经费
(一)参赛人员每人每天300元食宿费用。
(二)指定人员的食宿、差旅由大会负担。
五、要求
(一)请指定总裁判长、裁判长、参赛队于5月6日到深圳南澳大酒店报到,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水头沙海滨。酒店电话:0755-84428666,联系人:谢会霜,手机:13925208288。会务联系人:黄仪昭,手机:13902471470。
(二)请裁判员自带白色裁判服。
(三)请承办单位主管部门做好在自然水域比赛的组织工作,确保竞赛安全有序进行。
(四)参赛运动员自带训练装备,比赛时必须配戴游泳帽。
(五)请各队尽量自行解决返程票,如需组委会协助,请提前告之。
(六)请各队尽早将抵达时间告之,以便安排接待和住房。
附件:1、竞赛规程
2、报名表
3、乘车指南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马拉松游泳 选拔赛 通知
抄送:广东省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各有关游泳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