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2〕41号
关于召开游泳项目备战2012年奥运会第二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指示精神,贯彻和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备战伦敦奥运会的重要指示,稳步推进游泳项目备战2012年奥运会第一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全面细致、扎实有效的做好伦敦奥运会的最后备战和参赛工作,确保游泳项目在伦敦奥运会上有所突破,取得优异成绩。经研究,定于2012年3月29日至4月1日在浙江省绍兴市结合全国游泳冠军赛暨奥运会选拔赛,召开游泳项目备战2012年奥运会第二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3月29日报到,3月30日全天、31日上午开会,4月1日离会。
二、会议地点:
绍兴益泉大酒店(原绍兴凯越大酒店)
三、参加人员:
(一)国家体育总局分管领导。
(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领导及办公室、游泳部、奥保部、游泳队干部。
(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司、局领导及总局相关直属单位领导:办公厅1人、竞体司(备战办)2人、青少司1人、人事司1人、外联司1人、科教司1人,训练局1人、体科所1人、运医所1人、反兴奋剂中心1人、北京体育大学1人。
(四)开展游泳项目的相关省、区、直辖市和解放军体育局主要或分管领导1人和业务部门或游泳中心负责人1人。
(五)游泳中心高原训练基地单位领导:
昆明高原训练基地领导1人、多巴高原训练基地领导1人。
(六)国家游泳队队委会全体成员。
四、会议内容
(一)通报国家游泳队备战2012年伦敦奥运会工作情况。
(二)大会发言:浙江、上海
五、会议经费
参加会议人员的差旅费自理,会议期间的食宿、会务费由体育总局游泳中心负担。
六、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请与会人员按照会议名额规定,填写《游泳项目备战2012年奥运会第二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12年3月20日前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及绍兴市体育局。如有超出名额之外的随行人员需要协助安排住宿的,请一并在报名表内注明,费用自理。
(二)报到:请与会人员于3月29日到绍兴益泉大酒店报到,地址:绍兴市袍江工业区世纪街。。
(三)会议结束后,如需订购返程票的同志,请在会议报名表内注明。
(四)如需要接站的,请于2012年3月22日前将抵达人员的姓名、日期、航班号、车次传真至绍兴市体育局。
七、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董寅莹,电话:010-67170587,传真:010-67170595。
(二) 绍兴市体育局
联系人:韦春亚,电话:0575-85082706、15157588299,传真:0575-85082700。
附件:游泳项目备战2012年奥运会第二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抄送:绍兴市体育局、国家游泳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