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在线留言
栏目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泳坛动态 > 关于10公里马拉松游泳项目集训的通知
关于10公里马拉松游泳项目集训的通知

时间:2012/2/23 10:57:53         来源:--中国游泳协会

游泳字〔2012〕33号

  关于10公里马拉松游泳项目集训的通知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总局有关备战2012年奥运会精神,更好的备战伦敦奥运会,取得10公里马拉松游泳项目的更大突破,提高10公里马拉松游泳项目整体水平,力争该项目在奥运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根据国家游泳队现状及备战需要,经游泳中心研究决定,自2012年3月3日至5月11日组织国家游泳队10公里马拉松游泳项目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训领导小组:

  组长:尚修堂(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朱玉清(八一体工队队长)

  袁昊然(游泳中心游泳部主任)

  么正杰(国家游泳队总教练)

  许琦(国家游泳队领队)

  曾凡民(游泳中心游泳部副主任)

  吕森(马拉松游泳队教练组组长)

  成员:王强(游泳中心游泳部)

  董寅莹(游泳中心游泳部)

  程浩(国家游泳队)

  贾蕾(国家游泳队)

  二、集训教练员

  么菲(北京)、熊国鸣(上海)、张晓锋(福建)、任伟(福建)、李东明(女,辽宁) 张越(女,深圳)

  三、集训运动员

  北京:

  男:蒋天盛、张树槐

  天津:

  男:魏坤、刘迪

  辽宁:

  男:姚祉浩、李鉴澍

  女:曹诗悦、曲虹飞、贺诗卉、王晶宇、宿婉璐、袁田

  上海:

  男:徐文超

  女:王鹤霏、孙敏捷

  福建:

  男:张子彬、翁境炜、韩栎都、姚晗、陈昕炜、沈枭杰、梁应钧

  女:郑倩倩、杨丹丹、赵凯悦、雷珊、李奕琳、邓艾辰、章璇

  深圳:

  男:刘树义

  解放军:

  男:祖立军、郎远鹏、张晓、黄皓轩、武元白、刘博天

  女:方晏乔、李雪、时宇、闫思宇、姜雨、张雨涵、郑瑞盈、牛潇潇

  广州军区:

  男:林洋

  四、推荐运动员

  (一)2012年在游泳中心进行专业注册的游泳运动员,优先推荐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运动员。

  (二)年龄在14岁以上。

  (三)报名人数不限。

  五、科研组

  (一)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负责选派2名科研专家负责本次集训期间教练员的科研培训。

  (二)由深圳体工队选派3名科研人员负责本次集训期间的日常科研工作。科研检测具体内容由我中心提出。

  六、报到时间、地点

  请集训运动员和教练员于2012年3月3日到深圳市泥岗西路笔架山训练基地体工大队报到。

  联系人 杨立平 13602591006

  七、要求

  (一)参加集训的教练员、运动员一切以国家利益为重,服从国家队队委会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游泳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决执行国家及体育总局、中国游泳协会有关反兴奋剂规定,坚持“三严”方针,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

  (三)参加集训人员不得自带和擅自使用营养品。集训期间,不得使用总局规定之外的营养品。

  (四)参加集训运动员和教练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申报运动员异地训练行踪信息。

  六、经费

  (一)各单位负担本单位参加集训人员的差旅费及伙食费,伙食费每人每天100元。参加集训的教练员、运动员的住宿费、训练费由我中心负担。

  (二)运动员集训期间的各项科研测试费由我中心负担。

  (三)科研专家的差旅费、食宿费由我中心负担。

  (四)集训期间的会务及公杂费由我中心负担。

  七、其他

  (一)集训人员须按时报到。如遇特殊情况,需书面形式向中心报告。

  (二)请各单位于2月25日前将集训报名表传真至游泳部,传真号码:010-67170595,同时发送邮件至信箱swim67020304@yahoo.com.cn。

  八、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集训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集训 通知

  抄送:国家游泳队、各游泳队、



手机网站

版权所有:绍兴游泳网 技术支持:欧菲斯网络   浙ICP备11032630号-1
联系电话:18605759828   联系传真:0575-85082700   联系地址:绍兴市劳动路99号   E-mail:Sxswim@163.com

浙公网安备 33060202000103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