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1〕 315号
关于2012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训竞处:
2012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分别于1月15日至18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2月10日至13日在山东省济南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
获得2011年全国少儿锦标赛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前8名的单位,其所属的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可获得5人(含教练1)的免费住宿名额。
1 上海 2409.5分
2 北京 680分
3 湖北 620.5分
4 天津 600.5分
5 江苏 372分
6 福建 347分
7 辽宁 209分
8 黑龙江 178.5分
二、哈尔滨赛区
(一)技术代表兼仲裁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1人、王炎(北京)、张佩伦(辽宁)
(二)裁判
总裁判:李晓寰(北京)
副总裁判:曲明(广东)、初凯(上海)、陈永欣(黑龙江)
编排记录长:姚立(江苏)
裁判长:朱兵(山西)、陶文涛(河南)
(三)骨龄裁判:赛区1人
三、济南赛区
(一)技术代表兼仲裁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1人、梁石泓(北京)、李文静(北京)
(二)裁判
总裁判:殷玲玲(广西)
副总裁判:曹巍(北京)、洪霏(四川)、李允印(山东)
编排记录长:魏梅(辽宁)
裁判长:王巧玲(重庆)、隗晓璇(安徽)
(三)骨龄裁判:赛区1人
四、报名
请各参赛队必须按照文件规定的格式,用电脑填写报名表并打印后加盖公章,分别于2011年12月20日和31日前邮递至赛区,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比赛报名邮箱。逾期报名的单位,不予安排比赛。如电子版报名表和打印报名表出现不一致,将视为报名无效,不予编排。
(一)哈尔滨赛区
比赛报名邮箱:haerbinbaoming@yahoo.cn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极街道116号,游泳运动项目训练中心训练部,邮编:150020,联系人:杜锐,电话/传真:0451-88020736。
(二)济南赛区
比赛报名邮箱:jinanbaoming@yahoo.cn。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奥林匹克中心,韩开拓收,电话:15666665707,邮编:250000。
五、要求
(一)请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及时办理注册手续,未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二)请哈尔滨赛区总裁判、副总裁判、编排记录长于1月11日、其他裁判员于1月12日、仲裁委员会委员于1月13日到赛区报到;济南赛区总裁判、副总裁判、编排记录长于2月6日、其他裁判员于2月7日、仲裁委员会委员于2月8日到赛区报到,逾期不到者,不予安排工作,一切费用自理。
(三)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赛前培训。
(四)请裁判员自带游泳规则、裁判法和白裤、白鞋,赛区提供裁判上衣。
(五)上述指派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由组委会负担,不得绕道前往赛区,不得乘飞机、软席卧铺。
(六)请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上查看赛区补充通知。
附件:1、竞赛规程(十二岁以上规程;十一岁以下规程)
2、竞赛日程
3、报名表
4、比赛项目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竞赛 通知
抄送:黑龙江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哈尔滨市游泳运动项目训练中心、哈尔滨市游泳馆、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