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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绍兴冬泳邀请赛暨浙江省首届冬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时间:2011/10/18 11:51:39         来源:--绍兴市游泳协会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11月25日至27日在绍兴市唯美动游泳中心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女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蝶泳,4×50米自由泳男、女混合接力、4×50米混合泳男、女混合接力。
三、参加单位
邀请各省(区、市)、各地、市、县及港、澳、台地区游泳(冬泳)协会、游泳(冬泳)俱乐部组队参加。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1.青年组:18-30岁组(1981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者);
2.壮年组:31-40岁组(1971年1月1日至1980年12月31日出生者);
3.中年组:41-50岁组(1961年1月1日至1970年12月31日出生者);
4.中老年组:51-60岁组(1951年1月1日至1960年12月31日出生者);
5.老年组:61岁以上组(195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二)持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县级以上医院近期健康证明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并交纳报名费均可报名。
(三)运动员必须递交由本人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四)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五)各单位每个年龄组接力项目限报1个男女混合队(至少有1名女运动员参加)。
(六)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成人游泳竞赛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第二代本人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各单项录取前八名,颁给成绩证书。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颁给奖杯。
(三)设“优秀组织奖”,颁给奖牌。
(四)计分办法:
1.各单项按9、7、6、5、4、3、2、1记分。
2.接力项目按18、14、12、10、8、6、4、2记分。
3.团体总分计分方法:
(1)各单项、接力项目得分累计相加记取团体总分。
(2)团体总分相同,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单位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加盖公章),于11月18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一式两份分别以电子邮件和邮寄或传真至主办单位:(邮编:312000,绍兴市劳动路99号,绍兴市体育局市游泳协会,联系人:张国祥,电话:13757577898传真:0575-85082707 电子邮箱:jszxguoxiang@sina.com
2.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二)报到和领队会议
1.11月25日下午报到,26日至27日上午比赛,27日下午离会。
2.请各参赛队于11月25日下午4:30前到绍兴市阳明路1号绍兴市委党校学苑宾馆报到。联系人:李红娟,电话:18905858905  0575—85079888
    3.各队报到时需交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提供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4.定于11月25日下午4:30在绍兴市委党校学苑宾馆四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会议,请各队领队教练准时参加。
八、经费
(一)每人交纳报名费60元。
(二)各队往返车旅费、食宿费自理。
(三)需要食宿的参赛队报到时缴食宿费、交通接送费每人每天180元。
(四)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五)大会将给每位参赛者赠送一份纪念品;比赛结束后给外省(市)代表队安排市区景点半天免费旅游。
九、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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