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体育局、省大学生体协:
为加强我省游泳裁判队伍建设,促进全省游泳运动的发展,根据2011年省体育局培训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1月11-13日在宁波市北仑区举办浙江省晋升游泳一级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浙江省游泳协会
三、协办单位:宁波市游泳协会
四、培训日期:2011年11月11日至13日
五、培训地点:宁波市北仑体育训练基地游泳馆
六、培训要求
(一)培训对象
热爱游泳裁判事业,作风正派,事业性强,从事本项目裁判工作2年以上的二级裁判员,原则要求男子为45周岁以下;女子为40周岁以下均可报名。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应优先推荐。
(二)培训名额
单位 |
杭州 |
宁波 |
温州 |
嘉兴 |
绍兴 |
金华 |
湖州 |
舟山 |
台州 |
衢州 |
丽水 |
高校 |
人
数 |
6 |
6 |
6 |
5 |
6 |
5 |
5 |
4 |
5 |
4 |
4 |
5 |
(三)培训内容
1、由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由中国游泳裁委会审定的游泳裁判法;
3、有关游泳技术术语的英语词汇;
4、理论考试;
5、游泳裁判工作实践。
(四)培训班日程
日期 |
上午
8:30-11:30 |
下午
14:00-17:00 |
晚上
19:00-21:00 |
主讲人 |
11月11日
星期五 |
报 到 |
18:00前报到 |
理论课 |
黄家驹
(国际级游泳裁判)
华 明
(国际级游泳裁判) |
11月12日
星期六 |
理论课 |
理论课 |
理论课 |
11月13日
星期日 |
理论考试 |
13:30-17:00
比赛实习
(裁判实践考评) |
离 会 |
(五)考核审批
1、培训班学员需填报《等级裁判员登记表》(可在网站上搜索下载)一式二份,加盖市级体育行部门(省大学生体协)公章,报到时交会务组。
2、培训班学员必须参加理论课学习及执裁实践,完成规定学时后,方可参加考试。
3、考试合格者,对其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由省体育局公布审批名单并颁发一级裁判员证书。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参加培训者请于2011年10月30日前将加盖市体育局(省大学生体协)公章的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浙江省体育局训练竞赛处(联系人:庄晓鹏,电话:0571-85062139);另将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至浙江省游泳协会 391865919@qq.com (联系人:黄亮 电话0571-83871139)
(二)报到:
参加培训者请于2011年11月11日下午18:00前携带《等级裁判员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正面二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宁波市北仑名轩商务宾馆(宁波市北仑四明山路240号,电话:0574-86987777,宁波市游泳协会联系人:张明芳,电话:0574--87858961)报到,晚上19:00开始正式上课。
八、经费:
(一)授课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授课费由主办单位负责。
(二)参加培训班人员差旅费用自理。大会统一食宿,费用200元/天。
(三)参加培训人员每人交纳培训资料费200元,费用于报到时缴纳。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备注: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在本站的文献资料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