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游泳决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代表队:
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游泳决赛于2011年10月17日至10月24日在江西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经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组委会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同意,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按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决赛要求,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参赛(详见国家体育总局网:关于做好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决赛网络报名工作的通知)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1.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编排记录长请于2011年10月13日;裁判员请于10月14日;仲裁请于10月15日到南昌市青峰花园酒店报到。地址:井冈山大道1328号。
宾馆联系电话: 0791-82060566
联系人:陈诗琦,电话:13879177228
聂 玫,电话:13667000633
2.各参赛代表队请于2011年10月14日到运动员村报到。
地址:南昌市红角洲兴湾大道1999号(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陈晓东,电话:13970843809
3.仲裁人员、裁判员及各参赛代表队请于10月7日前将抵达南昌的日期、车次(航班)、时间、人数和联系人手机号等信息,传真至0791-86294804,联系人:聂玫,电话:13667000633,以便安排接站。本省裁判员自行到达酒店,不安排接站。
4.按照七城会组委会的要求,各参赛代表队要按时报到、离会,不得提前报到或延期离会;外地裁判员须坐直线硬卧抵达赛区,高铁只允许乘二等座,绕道、长途租用出租车或乘坐飞机、软卧的只按直达硬卧标准予以报销。
三、经费
1.各代表队在编人员每人每天缴纳伙食费80元,超编人员每人每天缴纳食宿费360元。
2.各参赛代表队报到时一次性缴清各项费用。
四、返程车票:
比赛于10月24日结束,需预定返程车票的请认真填写《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游泳决赛返程车(机)票预订单》,于10月10日前传真至0791-86294804,联系人:聂玫,电话:13667000633;邮箱339757215@qq.com。
附件: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游泳决赛接站通知单及第十一届全运会游泳决赛返程(机)票预订单
二0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