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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1年全国游泳锦标赛期间“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1/9/26 8:06:50         来源:--中国游泳协会

  游泳字﹝2011﹞242号

关于加强2011年全国游泳锦标赛期间“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

  第十四届世界游泳锦标赛已经于2011年7月16-31日在上海成功举行,国家游泳队不负众望,团结一致,努力拼搏,取得了5金2银7铜的优异成绩,得到全国人民的肯定和赞扬。游泳项目形势和上升势头较好。面对大好形势,游泳界上下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扎实做好各项伦敦奥运会前的备战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运动员的思想教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珍惜来之不易的成绩和局面。因此,我中心要求各代表队在2011年全国游泳锦标赛期间,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比赛公平、健康、和谐、有序进行,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遵纪守法、公平竞赛。

  (二)加强各游泳队赛风赛纪教育,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积极营造良好的赛场氛围。

  (三)严格遵守《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反兴奋剂的有关规定,明确工作任务,配备科医人员负责,认真填写各类兴奋剂检查表格,保证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没有任何漏洞,比赛期间不发生任何兴奋剂违规行为。

  (四)教育、管理、监督所属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竞赛规程、规则,自觉维护体育竞赛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文明参赛、文明观赛。

  (五)入选或曾经入选过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在赛区要以身作则,始终牢记自己代表着国家形象,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榜样,起带头作用,维护国家队良好形象。

  (六)积极维护国家和日照城市利益和形象,不在公开场合、各类媒体上发表与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日照市不一致的言论。

  (七)严禁在微博、个人网站、博客上刊登体育总局、游泳中心禁止的相关资料、图片、视频等,严禁在事实没有弄清楚前,发表各种针对组织、个人等不负责任的评论、讲话。遇到问题要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及时向各级部门反映和沟通。

  (八)如出现上述违规事件,将根据情况,给予禁赛、开除国家队等处罚。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起来,将本通知的内容和相关精神及时、认真传达到各游泳队人员。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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