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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第十四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1/7/16 13:11:11         来源:--中国游泳协会

  游泳字[2011]201号

  关于举办2011年第十四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群体处、游泳中心,各行业体协,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成人、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条例》,不断促进我国群众游泳活动的开展,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浙江省体育局主办、淳安县人民政府、杭州市体育局承办的第十四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定于2011年9月11日在淳安县千岛湖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江斌波(游泳中心)、张梅(游泳中心、女)、浙江1人

  二、技术代表:曹庆珠(游泳中心、女)

  三、裁判

  总裁判:华民(浙江)

  副总裁判:季荣康(上海)、李文静(北京)、刘忠(新

  疆)、黄亮(浙江)

  裁判长:何活伟(广东)、于东生(天津)、杨中华(上

  海)

  编排记录长:谢宜(浙江、女)

  安全检察官:李晓寰(游泳中心、女)

  四、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于9月8日以前到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海外海假日酒店报到,地址:千岛湖镇南山开发路1号。

  (二)上述人员食宿、差旅费(硬卧火车票或半价以下机票)由组委会负担。

  (三)请所有裁判员自备浅色长裤。

  (四)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上岗培训,请承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五、其它

  (一)各队可参照大会指定宾馆住宿。

  (二)请各队指定专人于9月10日12:00前,到海外海假日酒店报到。

  (三)请各队指定专人于9月10日15:00时,参加组委会(开会地点签到时通知)和裁判、领队和教练员技术会议。

  (四)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网址:swimming.sport.org.cn/,或中国冬泳官方网站,网址:www.chinaws.org.cn/,下载相关文件。

  附件:1、竞赛规程下载

  2、报名表下载

  3、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下载

  4、接待指南下载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公开水域 竞赛 通知

  抄送:淳安县人民政府、杭州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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