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1]165号
关于举办国际B级游泳救生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游泳救生事业的广泛开展,加强各省市游泳救生裁判骨干队伍的建设,提升游泳救生裁判员的执裁水平,定于2011年9月16日至24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举办国际B级游泳救生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11年9月16日至24日在浙江省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举办。
二、学习内容
(一)介绍世界游泳救生比赛发展趋势;
(二)学习世界游泳救生比赛规则;
(三)学习掌握世界游泳救生比赛裁判方法;
(四)参加游泳救生比赛裁判实践。
三、参加条件
(一)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级游泳救生员裁判证书或一级以上游泳裁判证书,中国救生协会颁发的国家级游泳救生员裁判员证书。(以上具备一种证书即可)
(二)具备一定英语基础者。
(三)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四)凡具有强烈事业心、工作积极努力、愿意认真学习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能够推动并组织本地区游泳救生比赛发展的裁判骨干。
(五)凡符合以上四条参加条件人员,由各省游泳救生主管部门选派最多2人参加,浙江省最多选派5人参加。
(六)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定的裁判人员。
(七)香港、澳门、中华台北救生协会可派人参加。
四、学习要求
(一)学习班由中国救生协会统一安排和管理。
(二)参加学习的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承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三)经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国际救生联合会颁发的B级游泳救生员裁判证书。
五、培训讲师
邀请澳大利亚籍的国际救生联合会讲师授课。
六、经费
每人交纳培训费2800元(含培训期间资料费、服装费、食宿费),往返宁波交通费自理。
七、装备器材
(一)游泳救生比赛专业器材由大会提供。
(二)游泳装备自带。
八、报名、报到
(一)凡报名参加考试的裁判员必须由各省市救生主管部门统一报名,填写救生裁判员申请表一式二份(3张免冠一寸照片),加盖公章,于9月1日前寄到游泳中心社会活动部(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地址: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 咨询电话:010-67170581,联系人:张伟。
(二)审核通过人员将于9月5日前在中国救生协会网和中国游泳协会网公示,请参加学习的裁判员于9月16日到浙江省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报到(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朝晖路128号,邮编:315040,联系人:严波,电话:0574-56155027,传真:0574-56155009)。
中国救生协会网:www.chinalifesaving.org.cn
中国游泳协会网:www.swimming.org.cn
附件:国际B级游泳救生裁判员培训班报名表下载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