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1年7月1日至4日在绍兴市体校游泳馆举行。
二、主办单位
绍兴市体育局、绍兴市教育局、越城区文教局
三、参加单位
绍兴市属各中小学校
四、参加办法
1、比赛分组及报名人数:
(1)分组:比赛分初中组、小学甲组(1998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小学乙组(200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名人数: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初中组8人(男女比例不限),小学甲、乙组各10人(男女比例不限)。
2、运动员条件: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思想健康,学习努力,身体健康的本校在册学生,不得跨组混合组队参加比赛。
(2)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所有参赛运动员一律凭第二代身份证或浙江省注册证参赛,未参加保险及未领取第二代身份证 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比赛。
(3)运动员资格由各校严格把关,大会组委会将专门设立资格审查组,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现象,将取消全队的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对有关人员作严肃处理。
五、竞赛项目
初中组:
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 200米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小学甲组:
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 200米混合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
小学乙组:
50米蝶泳腿;50米仰泳腿;50米蛙泳腿;50米自由泳腿;
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 5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六、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与绍兴市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同时举行,比赛成绩同时计入两次比赛当中。
2、每名运动员限报三项(不含接力),(如同时报名参加绍兴市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的运动员,只能另外增加一项与全能项目不雷同的参加比赛。)
3、比赛使用最新游泳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特定规则。
4、本次比赛的场地为国家标准游泳池,各单位各运动员游泳比赛用品必须符合要求,否则不予参加比赛。
七、名次录取和计分办法
1、个人名次:初中、小学各组按成绩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200米混合泳、接力项目计分加倍。
2、团体名次:根据各组各项目男、女运动员单项名次得分之和多少排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按第一名多少排列名次,以此类推。中小学团体各取前六名。
3、各组个人获前六名的运动员,均发给成绩证明,团体获奖的单位授予奖牌。
八、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经费
2.比赛期间的交通、食宿等由各单位自理,竞赛经费由大会负责。
十、报到
各代表队于7月1日上午到金谷饭店报到,下午16:00 到金谷饭店会议室召开教练领队联席会议,7月1日下午14:00-18:00安排游泳比赛场地熟悉,7月2日上午8:00比赛。
十一、裁判员
请越城区张国祥、宓汉英、陈晓波、顾佳芳、成伟平、屠玉泉同志担任裁判工作。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1年绍兴市区中小学生游泳比赛
项 目 表
年龄组别 |
项 目 |
金牌数 |
初中组
|
男、女: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
20块 |
小学甲组
(1998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
男、女: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
20块 |
小学乙组
200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男、女:50米蝶泳腿、50米仰泳腿、50米蛙泳腿、50米自由泳腿、 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 |
20块 |
备注:打腿规则
自由泳、蛙泳、蝶泳腿均扶板蹬边出发,抵达终点以手触壁。仰泳蹬离池壁后,双手并拢置于头的前方,到达终点,应仰卧触壁。
报名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