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1〕122号
关于2011年国家级游泳裁判员考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赛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北体大:
为加强游泳裁判骨干队伍的建设,培养更多优秀的游泳裁判人才,更好的适应今后国际、国内游泳大赛的执裁需要,努力促进中国游泳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定于2011年6月8日至16日在济南市举行的2011年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期间进行国家级游泳裁判员考试,并由中国游泳协会裁判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专业理论及业务培训并进行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曾凡民(游泳中心)
成员:赵与龄(河南)、王炎(北京)、周玉成(福建)、梅雪雄(福建)
二、培训安排
6月8日报到,9日至12日理论培训和考试,13日至16日上岗培训和实践考试,17日离开。
三、经费
(一)参加考试人员食宿费每人每天220元;
(二)培训及资料费500元;
(三)考核、培训小组人员的经费由我中心负担。
三、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必须出示一级游泳裁判员证书;
(二)必须自备白裤和白鞋。
四、报到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6月8日到济南兴泉假日酒店报到,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七里河35号。联系人:韩开拓,0531-61387604、15666017052、13708936580。
参加游泳国家级裁判考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裁判员 考试 通知
抄送:山东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济南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