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市泳字(2019)04号
全市各游泳场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颁发的《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确保各级各类游泳场所开展游泳活动的人身安全,定于5月25日开始利用假日在绍兴市奥体中心举行2019年全市游泳场所游泳救生员培训(复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复训班日期、地点:
1、培训、复训班日期:
1) 第一期救生员培训班5月25日至28日;
2) 第二期救生员培训班6月15日至18日;
3) 第一期救生员复训(注册)班6月8日至9日;
4) 第二期救生员复训(注册)班6月22日至23日;
5) 第三期救生员培训班(时间待定)。
2、培训(复训)班报到时间、地点:每期培训(复训)班均在第一天上午9:00前到绍兴市奥体中心游泳馆12号门(洋江西路899号)报到,随即办理报名、缴费等相关手续。
二、参加培训(复训)对象及要求:
1、今年将受聘担任游泳救生工作的所有未获得上岗职业资格证的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合格的才能受聘担任今年各类游泳场馆开放的救生和教员工作。
2、已获得救生员上岗职业资格证的人员,需通过复训并获准年度注册的救生员才能受聘担任今年各类游泳场馆开放的救生工作。
3、参加培训的救生员报名基本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25米速度游男25秒以内、女27秒以内。
4、参加复训的救生员必须通过25米速度游、心肺复苏术的考试合格才能获准年度注册。
三、培训(复训)经费:
1、参加培训人员培训、教材费860元、游泳救生员上岗证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费合计215元 ;
2、参加复训人员培训、教材、上岗证注册费合计300元(其中50元为中国救生协会注册费)。
四、参加培训(复训)班的救生员需随带二寸蓝底免冠脱帽近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及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本网站文献资料内下载)(电子照片要求贴到登记表贴照处)1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泳协邮箱(275426029@qq.com)。
五、参加培训人员自备游泳衣裤、泳帽。
六、由省体育职业资格鉴定站选派考评员统一组织考试。经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由中国救生协会颁发的游泳救生员上岗证和由国家体育职业资格鉴定部门颁发的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
七、请各有关单位尽早通知落实有关人员准时报到参加培训,凡迟到或缺课者不予参加考试。
联系人: 宋丽萍 联系电话:15305755033
张国祥 联系电话:13757577898
绍兴市游泳协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