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1〕102号
关于举办2011年第十四届世界游泳锦标赛公开水域游泳测试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第十四届世界游泳锦标赛公开水域游泳测试赛将于2011年6月17日至20日在上海市金山区城市沙滩海滨水域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江斌波(游泳中心)、崔一宁、季荣康(上海)、张梅、曹庆珠(游泳中心)
二、安全检查官:李晓寰(游泳中心)
三、场地、救生器材检查官:张伟(游泳中心)
四、裁判
(一)裁判长:于晓光(辽宁)
(二)副裁判长:周玉成(福建)、华民(浙江)、原家谦(天津)、吉宏(上海)
(三)裁判员
王炎、曹巍、龙宇(北京)、李洪亮(辽宁)、马吉光、尤玉青、丁玲娣(上海)、许建成(福建)、陈受满、顾有华(广东)、温宇红、高捷(北体大)
五、救生员
组长:沈浩然(上海)
成员:金彦(浙江)、鹿徽(广东)、李睿(青岛)、申勇(广州军体院)、段恒涛(深圳)、上海4人
六、参赛运动员资格
(一)凡在全国公开水域游泳、成人游泳、冬泳比赛中名次排列前30名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 5月10日前由我中心根据报名情况(见附件),则优选定100名运动员参赛,并公布名单。
(三) 我中心将选派20名国家游泳集训队运动员参加。
七、要求
(一)上岗人员必须按照组委会的要求,进行岗前培训。
(二)请上述人员于6月15日、运动员于6月17日到上海赛区报到(另见补充通知),赛区统一安排食宿。
(三)请参赛运动员提供2011年度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检查证明和由本人签字的《运动员自愿参赛责任书》。
八、赛程安排
(一)组委会于6月18日10:00-12:00时,安排运动员在比赛场地试水。
(二)请全体参赛人员于6月18日16:00时,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
(三)比赛时间: 6月19日10:00时,男子2500米比赛;15:00时,女子2500米比赛。
(四)6月20日离会。
九、经费
(一)组委会负担仲裁、检查官、裁判和救生员的差旅(硬卧火车票或打折机票)和食宿经费。
(二)组委会免费为参赛运动员提供6月17日至20日的食宿和接送服务。
附件:1、竞赛规程
附件:2、参赛运动员报名表
附件:3、运动员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比赛 通知
抄送:第14届世游赛组委会竞赛部、国家游泳集训队、相关游泳协会、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