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2019年全国游泳城市系列赛(沈阳站)将于2019年3月9日至10日在沈阳市举行,根据比赛需要,选派部分裁判员参加本次比赛。现通知如下:
一、仲裁
游泳中心1人、张佩纶(辽宁)
二、裁判员
(一)总裁判长
白钢(北京)
(二)副总裁判长
于晓光(辽宁)、李红亮(辽宁)、徐琳(辽宁,女)
(三)裁判长
张婷(山东,女)、王卫东(黑龙江)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3月9-10日
地点:沈阳市体育运动学校游泳馆(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31号) 。
三、报到
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编排记录长、检录长请于3月7日报到,其余裁判员于3月8日到赛区报到,会务组联系人:李红 13889872345。
上述人员食宿、交通费由组委会负担。交通费标准为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或低于相应火车票价格的飞机票(距离1200公里以上可乘飞机经济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