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与地点
2019年1月6日至9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二、竞赛项目(男、女)
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仰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100米、200米蝶泳;200米、400米个人混合泳。
三、参加单位
在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进行专业注册的运动队均可由注册单位报名参加。
四、参加办法
(一)凡2019年度注册运动员都可报名参加。
(二)各单位参加人数、各单项报名人数不限,每人报项不限。
(三)运动员参加单项比赛的报名成绩应是本人15个月内的个人最好成绩。
(四)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便检录和兴奋剂检测时使用。
(五)参加2019年全国游泳冠军赛的运动员必须是:
1. 在2018年全国游泳锦标赛,2019年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中达到参赛标准(另行通知,请见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的运动员可报名参赛。
2. 在2018年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中达到参赛标准(另行通知,请见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的专业注册运动员可报名参赛。
3. 获得第十八届亚运会游泳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可直接报名参赛。
4. 参加了2018年国际泳联马拉松游泳世界杯淳安站的运动员可直接报名参赛。
(六)所有比赛项目的分段成绩不能作为达标成绩。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各单项进行预、决赛,不足8人时只进行决赛。各单项决赛采用A、B组形式进行,A组决出1至8名,B组决出9至16名。A组不设替补运动员。
(三)15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采用一次性决赛。分组编排将报名成绩最好的一组安排在晚上进行,9至16名安排在倒数第二组,17-24名安排在倒数第三组,以后名次的安排以此类推;各组安排的人数不能少于3人;各组运动员的泳道编排采用4、5、3、6、2、7、1、8方式进行。
(四)运动员如预赛弃权(重赛除外),交罚款300元;出发故意犯规或未游完全程,交罚款500元。
(五)如获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弃权,须在当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本队领队提交由运动员本人和领队本人签字的决赛场次弃权单及弃权情况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决赛场次弃权的运动员,必须参加决赛场次的比赛,否则取消该单项预赛成绩,同时上缴500元罚款。
(六)报名后因故未到赛区交弃权费300元;报名后无故未到赛区、故意延误比赛,交罚款1100元,并视情节通报全国。
(七)比赛期间运动员因病弃权,可免于罚款(须出示医院诊断证明书)。
(八)凡不交纳罚款的运动员,将取消其参加我中心举办的下一次比赛资格。
(九)凡拒绝兴奋剂检查的运动员,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处罚。
(十)弃权费和罚款上交当地比赛组委会。
(十一)运动员训练热身时,不得佩带划水掌,须按要求游进和冲刺练习。
(十二)需要办理比赛成绩证明单的运动员,必须由教练员或领队在本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到竞赛问题受理台提出申请,过时不再受理;并于下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竞赛问题受理台领取。每名运动员每个等级限开具1项成绩证明,重复申请不予受理。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奖状。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12月15日前登陆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方网站swimming.sport.org.cn/,点击/,点击“网上报名”一栏,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点击“注册参赛”,注册完成后使用账号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手册》可在报名网站首页下载。在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技术人员联系。报名网站技术支持人员:李明洋15254188761,李泉胜18653798127。
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出报名表,经各省级体育局审核后,加盖公章,将报名表原件于12月20日前邮寄至赛区。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高铁新城观山路华通体育馆, 朱超(收),18329050235,邮编312300。
(二)逾期报名的单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纸质报名表出现不一致,以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表为准。
(三)报到:各单位于比赛前2天到比赛大会报到。提前报到组委会不予接待。
八、本次比赛将按照国际泳联计分方式对每名运动员的参赛项目成绩进行计分统计。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9年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竞赛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