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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游泳中心第25届全国冬泳锦标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8/10/23 20:08:52         来源:--中国游泳协会

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条例》,不断促进我国群众冬泳活动的开展,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江西省体育局、宜春市人民政府主办,宜春市体育局、江西省冬泳运动协会承办的第25届全国冬泳锦标赛,定于2018年12月1日至2日在宜春市体育中心游泳池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张梅(总局游泳中心、女)、林森林(总局游泳中心)、杨青山(河南)、关志斌(金石滩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林义坤(广西)

  二、赛事协调官员:辛水根(江西)

  三、安全检察官员:王燕(总局游泳中心、女)

  四、裁判

  总裁判长:华民(浙江)

  副总裁判长:于晓光(辽宁)、白刚(北京)、赵志力(江西、女)

  裁判长:刘中(新疆)、傅红山(山东)、俞庆(浙江)、朱兵(山西)、李睿(山东)

  编排记录长:谢宜(浙江、女)、葛猛(广西)

  五、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于11月29日到宜春迎宾馆报到,联系人:曹守见、何军,电话:13907955192、13707000182。

  (二)上述人员食宿、差旅费(硬卧火车票或打折机票)由组委会负担。

  (三)请所有裁判员自带中国游泳竞赛规则、裁判法。

  (四)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赛前培训。

  六、参赛队须知

  (一)请各队指派专人于11月30日12:00前到宜春迎宾馆 领取参赛证件和确定参赛项目。

  (二)请各队指定专人于11月30日16:00到宜春迎宾馆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

  (三)请各队自带2.4米x1.6米的队旗。

  1、凡在游协字〔2018〕8号文件中公布的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在队旗上须印有“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和“各会员单位入会名称”的字样。

  2、队旗颜色不限。

  (四)在开幕式开始前30分钟,组织队歌活动。请各参赛队报到时确认,参赛人数多者列前。

  (五)请各参赛队指派3人(1名持旗、2名护旗),在开幕式前按照指定位置站好,参加入场仪式。

  (六)请各参赛队在《中国冬泳官方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

  附件:

  1、竞赛规程

  2、项目设置表

  3、竞赛日程

  4、竞赛报名表

  5、畅游报名表

  6、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7、活动日程表

  8、服务指南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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